胡宥心
初審通過的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」修正草案,增加二級機關的政務官人數,並且讓三級機關也可政治指派;在政府組改過程中,高官人數愈改愈多,且一些敏感性的機關,也採政治任命,恐怕會是這次修法最大疑慮。
三級機關指各部會的署、局、處等多達八十二個單位,例如教育部的體育署、青年發展署、移民署、役政署等,目前僅預算規模較大的健保署長,是三級機關唯一政務任用首長。初審草案訂定「若涉及國家重大政務」,可以是文官體系,也能是政治任命。雙軌運作目的,是要增加用人彈性,引進更多專業人才。
但三級機關通常是執行單位,像是工業局、能源局要擔任局長,需要技術和經驗,若因政治考量,空降一個局長,反而可能更無法實行決策;且「涉及重大政務」如何定義,更是關鍵,若因此使得國稅局長、警政署長、調查局長等敏感職缺,都由政務官出任,外界除了擔心會淪為替特定政治立場服務外,也會有外行領導內行的挑戰。
二級機關中,除了首長外,本來就有兩位副首長是政務官,如今再增加一位,是考量到國家主要由文官體系在運作,因此,希望多增加一位政務副首長,執行執政黨的政策,並與民眾、國會溝通。這項考量不無道理,但外界也會好奇,過去沒有這麼多位政務副首長,政府仍可正常運作,現在多些政務官,就能更有效能嗎?
而且政務官增加,可能對文官體系升遷造成衝擊,若是影響到文官士氣,恐讓這次改革又失去原意。
引用來源: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6%B0%E8%81%9E%E7%9C%BC-%E4%B8%89%E7%B4%9A%E6%A9%9F%E9%97%9C%E6%94%BF%E6%B2%BB%E6%8C%87%E6%B4%BE-%E5%BC%95%E5%B0%88%E6%A5%AD%E4%BA%BA%E6%89%8D-%E6%B7%AA%E6%94%BF%E6%B2%BB%E6%89%93%E6%89%8B-16390093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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