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曹馥年
26歲女作家因學生時期遭補習班老師誘姦,抑鬱走上絕路,令人心痛。網友紛紛肉搜「狼師」,除鎖定一名國文補教名師,還從一份台南高分院判決中抽絲剝繭,研判該名補教老師還曾利用教學名義,染指一名國二女學生。不過台南高分院指出,從該份判決的被告年齡、婚姻狀況研判,與網友推論的名師不是同一人。
遭網友影射的國文補教名師,已被補習班撤下招牌,並以赴中國進修名義請假。臉書「黑特南女」今天有網友PO文,舉出台南高分院一份補習班老師侵犯國二女學生,最後拿出150萬元和解被判緩刑的妨害性自主判決,認為該名被告老師與補教名師的姓氏相同,染指女學生的案情相仿,「我想此加害人已八九不離十了。或許你我周邊的親友即有如此案例,但身為家長往往顧慮愛女名聲,不想貿然訴諸法律,而讓誘姦罪一再重演,社會對誘姦罪是否太仁慈了?真的需要檢討。」
台南高分院書記官長蔡以晄表示,細究判決書內容,該名教國文、社會的被告老師,學歷為大學畢業,目前在郵局擔任外勤正式員工,未婚、無子女,父母均仍在工作,從年齡、婚姻狀況、目前職業來看,都和網友所指的國文補教名師不符。且兩人雖然姓氏相同,名字卻不一樣。
判決書指出,該案件發生在民國101年初,陳姓補習班教師藉口課後輔導,在補習班教室、地下室與女學生住處等地4度發生關係或對她猥褻,並在信件中寫下「記得我們的荒唐嗎?」103年,女學生父母從女兒的網路聊天紀錄進而發現陳男寫給女學生的信件,隨即報警。台南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、猥褻等罪處陳男有期徒刑5年6月。陳男和解後提上訴,被判緩刑。
引用來源: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436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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