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
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)虐狗虐貓事件頻傳,今天再傳桃園軍方疑似槍殺誤入軍機場禁區犬隻。行政院農委會表示,依動物保護法,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或處 1年以下徒刑。
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表示,虐待動物致死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 6條「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」規定,可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;如刑事構成要件未符合,可處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者可處2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
他說,民眾如發現虐待動物案件,請儘可能提供確切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相關事證,向發生地的各縣市政府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;若有公共安全之虞,可就近向警察單位報案。


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(http://animal.coa.gov.tw/html/)也登載有各縣市動物保護單位的聯絡電話,民眾可多加利用。980618


 
更新日期:2009/06/18 20:32


引用來源:
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320221.aspx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寵物baby 的頭像
    寵物baby

    寵物寶貝 Pet Family

    寵物b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