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,希望修憲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。目前全案已獲41名立委連署,超過成案的連署人數。
民進黨主席蔡英文24日在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提議憲政體制改革,前總統陳水扁則在「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學術研討會」以書面表示,台灣應透過修憲,改實施內閣制。
蘇巧慧提案指出,憲法雖經6次修正,但攸關政府運作的政府體制,仍未釐清,因此參考總統制分立制衡設計,由總統身兼國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首長,總統主持國務會議,考試院執掌改為行政權,設獨立機關,監察權改隸立法權,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分立。
蘇巧慧受訪時說,世界各國體制不同,沒有一個「最好」的政府體制,而是要找尋對每個國家來說,最適合的體制,雙首長制在台灣一路走來跌跌撞撞,難以形成憲政慣例。
她認為,根據台灣近30年來的民主化發展來看,總統制才能建立一個權責清楚、權力相符的政府體制。
蘇巧慧的提案中,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院長,各部會首長由總統任命,聽由總統指揮,總統是國家元首,並為最高行政首長。
提案說明指出,總統應每年向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,並送交立法計畫;總統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,將下年度預算案送交立法院;各部會首長應立法院之邀請,參加立法院各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,不得拒絕。
在參政方面,選舉權下修到18歲,而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,年滿18歲者,有依法被選舉權。
蘇巧慧說,為了修憲提案花了非常多時間做功課,最近不論是總統蔡英文,或是陳水扁等人,都相繼表示憲政體制應該要改變,重點是要能建立一個最能符合權責相符的體制。
她說,由於通過修憲的門檻很高,需要讓台灣民眾能夠接受、凝聚共識,才能建立真正適合台灣、權責清楚的政府體制。
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,憲法之修改,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/4提議,3/4出席,及出席委員3/4決議,提出憲法修正案,並於公告半年後,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,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,即通過之。
引用來源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F%AE%E6%86%B2%E6%94%B9%E6%8E%A1%E7%B8%BD%E7%B5%B1%E5%88%B6-41%E7%B6%A0%E5%A7%94%E9%80%A3%E7%BD%B2-09263209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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