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蘇位榮

立委尤美女擔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,引發法界反彈。檢察改革協會召集人陳瑞仁指出,總統蔡英文提名律師黃瑞明為大法官,黃的妻子是尤美女,「以後老婆(尤美女)立的法,老公(黃瑞明)敢宣告違憲嗎?」他們夫妻倆在身分上有利益衝突問題,應作出選擇。

陳瑞仁檢察官表示,要提出這個問題,他很痛心,因為尤美女是他研究所同學,而黃瑞明是他台中一中同學,黃瑞明很優秀,但夫妻兩人應該從大處著眼,回到制度討論。

政大法律系教授楊雲驊說,「太難看了」,尤美女是立委,又是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,法案和議程都是召委排的,將來要對大法官行使同意權,審查黃瑞明是否符合大法官資格;而黃瑞明是律師轉任大法官,以後可審立院通過的法案是否違憲;這涉及立法和司法的權力運作,有迴避的問題。

有法官指出,這次的大法官提名很奇怪,根本是「司法一條龍」,總統高唱要全民參與司法改革,但顯示出來的是民間特定司改團體支持的大法官人選、由有婚姻關係的立委行使同意權、再由支持的大法官人選未來作違憲與否的審查;黃瑞明是國際知名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,也曾是民間司改會的董事長和現任董事,律師的交往複雜,背後利益難以判斷,這樣的人選直接被提名大法官,竟然民間團體和立委都沒聲音,實在詭異。

陳瑞仁指出,黃瑞明涉及個案迴避與身分迴避問題,黃直接從律師轉任大法官,而其事務所承辦的案件是否聲請大法官解釋?如果有,黃就應迴避。另外,尤美女所經手的法案日後若聲請大法官解釋,黃也應該要迴避。

陳瑞仁表示,美國德國都沒有律師「直接」轉任大法官的做法,美國一般是讓優秀的律師先任地區上訴法院的法官,達到一定年限,沖淡其律師身分,才能轉任大法官,而德國則是完全禁止律師「直接」轉任大法官。先進國家的考慮都是在於大法官德高望重,違憲審查攸關國家政策與全民權益,要避免身分衝突的可能。

陳瑞仁認為,如果尤美女要擔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,那黃瑞明就不適合當大法官,他們夫妻應該作出選擇,不能兩個都要,畢竟這涉及大法官的身分迴避問題。

楊雲驊說,我國先前並沒有律師轉任大法官,直到這一二屆才有,律師的政商關係盤根錯結,若是直接轉任大法官,恐踩紅線,很難想像「上個月還在大事務所,這個月就轉任大法官」。

引用來源: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1/197073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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