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網址: 勇夫護妻掐死賊有罪定讞 還將面臨上百萬元賠償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,31歲何柏翰掐死闖進屋內小偷,二審高等法院上午宣判,以過失致死罪判決何柏翰2個月徒刑定讞。雖然緩刑2年,但委任律師表示,接下來民事上百萬元求償才是關鍵,刑事認定有罪,恐造成保護家人還得面臨巨額賠償問題,寒蟬效應不能輕忽。
委任律師張宸浩認為,民事庭法院在判斷被告有無過失的時候,通常會採用刑事庭的見解,如果刑事庭認定被告有過失的話,民事庭通常就會以此為認定基礎,何家還是得面對民事高額賠償。
律師更指出,此案會有指標性意義,對一般民眾來說,恐怕衍生寒蟬效應,也就是說,萬一家裡真的有歹徒,不管有沒有凶器,要不要做出防衛動作,都得思考一下。不防衛恐怕自己和家人都有生命危險,防衛又怕過當,反而得賠錢。
前年10月,何柏翰和懷孕的太太外出返家,卻發現門鎖被破、廁所門被關起,直覺遭到小偷闖空門。沒想到張姓竊賊真的躲在廁所裡,還朝何柏翰揮拳。因為太太已有身孕,何柏翰當下沒做多想,將張姓竊賊壓制在廁所牆角,雙手交叉頂著張嫌的下巴,直到警方前來才鬆手,沒料到張嫌全身癱軟,送醫不治。
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何柏翰防衛過當,以過失致死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,緩刑2年,根據律師表示,張嫌家屬同時提起民事告訴求償上百萬。
二審高等法院同樣認定何柏翰有防衛過當狀況,例如在雙手頂著張嫌下巴時,張嫌已經出現兩眼緊閉、臉色發黑、全身癱軟狀況,這時何柏翰理應鬆手但沒有,導致張嫌最後窒息而死。不過考量何柏翰有自首,因此原本的3個月刑期減為2個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定讞。
引用來源:
http://www.newsjs.com/url.php?p=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60906/769944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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